欢迎访问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http://whhcqfy.sdcourt.gov.cn
裁决文书上网公开提示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7日 |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本院做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符合上网公布条件,应当予以上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个人隐私的; 2、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3、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 4、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除上述情形外,当事人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布的,须于裁判文书生效后三日内,提交书面不能上网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逾期涉案生效法律文书将上网公布。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东首 电话:0631-5232541 邮编:264200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