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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2012年2月28日

2012年02月28日
作者:淄博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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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围绕“公信法院”创建目标,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市法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淄川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临淄区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全面准确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15437件;其中,市法院审判执行17025件。

  ——坚持更新理念与改进策略并重,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内涵发展”的整体效果。大力推进服务型、主动型、高效型司法,先后制定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20余项指导意见,建立实行要案专报、风险评估等机制,深入开展服务发展“四个一”等专项活动,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1651件,判处罪犯15780人。始终保持对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上述案件5504件,1765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严厉惩处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经济犯罪案件107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943万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8310名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坚持权利救济与终结诉讼并重,调节规范经济社会关系。把实现权利救济、解决民生关切、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民商事审判的基本定位。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5440件,标的额219亿元,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确保进入诉讼渠道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坚持依法支持和有效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把平等保护、化解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共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854件。探索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推进行政纠纷多渠道、实质性解决。办理相关部门国家赔偿案件7件,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内部提升与外部借力并重,破解“执行难”问题。把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目标。共执结各类案件60146件,标的额96亿元。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威慑和协助执行体系,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源头治理与统筹化解并重,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注重强化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共办理申诉、申请再审及其他案件339件,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任务和安保值班工作,多次受到省法院和市委表彰。

  二、始终坚持以创建“公信法院”为统领,积极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四年来,全市法院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努力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全面落实“高快好省”办案要求,着力打造审判质效品牌。坚持抓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不动摇,努力争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加大立案审查力度,推行流程随机分案、案件审限预警等做法,完善案件质效动态预警、发改案件责任认定等制度,深入组织开展“三零竞赛”等活动,案件发改率逐年降低,办案社会效果持续向好。

  ——突出抓好服判息诉工作,着力打造矛盾化解品牌。围绕参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终结纠纷为目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市法院案件经过一、二审及再审后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9.9%以上。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下降。

  ——深化审判执行标准化实践探索,着力打造审判管理品牌。立足“强化系统控制、突出节点管理”,创新涉案资产管理机制和涉案资产流程管理体系,重点规范案件合议、裁判文书签发、卷宗归档等关键节点,做到诉讼过程无缝隙监管。建立数字化审判管理平台,实现案件进展实时跟踪,质效指标自动生成。

  ——强化司法为民工作举措,着力打造民生保障品牌。实施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打官司”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法官便民工作站”作用,积极打造一小时司法服务圈。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共为3067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25万元,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加大物质装备建设力度,着力打造科技司法品牌。坚持司法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工作导向,市法院综合审判楼顺利竣工并按期投入使用。加快科技法庭建设和应用步伐,2011年起市法院对所有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录入电子档案,并实现最高法院远程提讯、复核死刑案件。

  ——努力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水平,着力打造基层服务品牌。健全完善审级监督指导机制,市法院共审理各类二审案件12142件,再审案件310件。扎实开展“三型”法庭建设活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9841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量的92.1%。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品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指导工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审结抗诉案件273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36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2463件。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增强司法效能、提升司法水平提供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挖掘潜能、激发活力,创新载体平台,认真专业务实地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不懈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队伍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提高。先后有286个集体、4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坚持不懈抓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市法院共举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69期2859(人)次。建立实行“业务带头人”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先后有21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审判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到106件。

  ——坚持不懈抓队伍审判作风建设。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真正把“以当事人为本”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精心培育和提升法官人格魅力,有效增强法官群体的职业认同感、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坚持不懈抓队伍人力资源建设。倡导“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用人导向,全市法院共新招录人员207名,市法院先后从基层法院遴选14名法官,市法院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比例达到75%。

  ——坚持不懈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受理、交办线索督办,司法巡查问责,廉政举报谈话等制度机制,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同党和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困难和不足:如法官和干警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纪律作风有待改进,案件审判执行质效需要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就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全市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紧贴市委工作部署,围绕创建“公信法院”,以为党的十八大、省党代会和各级“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法官人格魅力、创新司法方法为重点,突出抓好法院文化、领导能力、诚信司法“三项建设”,全面准确发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的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水平,为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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