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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2014年1月11日

2014年01月11日
作者:淄博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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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总体要求,持续深化“公信法院”创建。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江必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和省法院院长白泉民对市法院多项工作给予肯定。

  一、紧紧围绕“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总体要求,全力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大局

  共新收各类案件47751件,结案44185件;其中,市法院共新收3893件,结案3778件。

  (一)坚持“宏观指导”与“个案服务”相结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深入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开展现场学习观摩活动;通过“庭企一对一”结对等形式强化个案服务;向全市五百强企业提出“关于依法用工”等司法建议,对5324家限额以上企业发出“树立诚信意识、防范失信行为”的提示性致函。

  (二)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562件,审结2557件,判处罪犯3443人。围绕“平安淄博”建设,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犯罪,398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

  (三)坚持“维护权益”与“优化环境”相结合,规范经济社会关系。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29624件,审结27937件。其中,妥善审理涉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11942件,民间借贷案件3828件,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1766件,公司、合同、票据等案件10123件;运用重整、和解手段,审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6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服务和保障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72件,依法保护自主创新。

  (四)坚持“权利救济”和“监督支持”相结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共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114件,审结1105件。围绕参与“法治淄博”建设,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力度。建立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到 69.84%。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对相关做法给予肯定。

  (五)坚持“内部提升”与“外部联动”相结合,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4362件,执结12504件,标的额17.23亿元。争取市委转发《市法院党组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实际执行率达到70.93%。探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络查控、信用惩戒等举措,依法严惩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共限制出境12人次,对732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努力营造“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社会氛围。

  (六)坚持“依法治访”与“终结稳控”相结合,确保纠纷实质性解决。深入开展“三无”创建活动,探索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发现案件确有问题的,及时提起再审,导入诉讼程序。全年共审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6件。

  二、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持续深化“公信法院”创建

  (一)强力推进“案件流程管理”。实施流程管理再造工程,促进案件均衡运转,法官规范办案,去年市法院结案均衡度达到0.80,结收案件比同比上升2.34个百分点。深化涉案资产管理和评估拍卖改革,构建涉案动产集中保管、评估拍卖统一委托、涉案款物集中过付、网上交易规范运作的一体化格局。强化“做大法庭、做精机关”工作思路。加强“三型”人民法庭建设,去年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共新收案件43858件,结案40407件。设置55处法官便民工作站,共提供法律咨询3898人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903起。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经验做法,借助网格化社会治理资源和三级调解网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强力推进“依法公正办案”。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强化证据观念、严格证据裁判。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7.58%,二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8.59%。开通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实名微博,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GPS定位、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系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拉近法院同群众的距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39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369件。

  (三)强力推进“领导能力提升”。出台《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制定实施《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庭(局)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释法答疑机制的规定》。认真开展司法巡查活动,并及时向被巡查法院提出整改建议及意见,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三、全面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过硬品牌法院队伍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全市法院44名个人和25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感动淄博”基层政法人物临淄区法院申孝国,淄川区法院谭秀良,博山区法院张玉龙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二)突出干警教育培养。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市法院40岁以下正式干警占比达到46.6%,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28%,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比例达到80.2%。认真落实业务带头人等制度,鼓励干警争当法律适用的“活字典”、定分止争的“智多星”。举办干警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组织青年干警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干警真正铺下身子、转换角色、克服娇气、储备担当。

  (三)突出作风廉政管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要求,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切实整治“四风”以及庸懒散奢等问题。强化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求,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扯扯袖子、揪揪耳朵”;加大明查暗访和实名通报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人大汇报。去年就执行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18名特邀监督员,虚心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受理检察建议8件,审结各类抗诉案件32件。

  与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法院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二是,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和队伍构成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三是,审判法庭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亟待改善和提升;四是,尊重、服从生效司法裁判的社会氛围还需要进一步营造,涉诉信访改革任重道远,等等。

  全市法院2014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立足继续深化“公信法院”创建,以司法作风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司法公信软实力提升,努力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工作中,一是着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发挥破解个案难题在服务大局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着力在严格公正司法上下功夫。突出审判执行的主业地位,严守法律底线,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三是着力在深化司法公开上下功夫。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司法的人民性和可接受性。四是着力在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重点在“说实话做实事、沉下去抓落实、肃法纪正形象、强教育严追责”方面求实效。五是着力在改善基层条件上下功夫。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载体,全面加强基层法院“两庭”建设,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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