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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2015年3月9日

2015年03月09日
作者:淄博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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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共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50459件,同比上升5.67%;审、执结49629件,同比上升12.32%。其中,中院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4028件,同比上升3.47%;审、执结4000件,同比上升5.88%。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年内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3590件,审结3528件,同比分别上升40.12%和37.97%。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出台《关于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指导意见》,专门就涉毒品和危险驾驶案件进行调研,受到市领导的肯定。

  (二)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经济实现稳中求进。    年内共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0220件,审结9820件。其中,审结公司破产改制、产权股权转让等案件14件,金融借款、票据、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4204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出台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等指导意见,建立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组织开展企业互保涉诉纠纷案件应对等专项调研,及时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三)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年内共新收各类民事案件21311件,审结20626件。其中,审结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5779件,婚姻家庭案件5621件,涉农案件783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总结推广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工作模式,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4.26%。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繁简分流,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52.08%。

  (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年内共新收各类行政案件780件,审结770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86件。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机制,对行政败诉及瑕疵案件深入剖析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和解撤诉率达到44.1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案件执行工作,切实彰显和维护司法权威。年内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448件,执结14770件。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点对点”金融司法查控系统,全年共对3365件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司法拘留1131人次,罚款246人次,移交公安查控及追究刑事责任633件次;将3603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

  (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积极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受理、远程视频接访、带案巡回下访等工作。大力推行“诉访分离”,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7件。及时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办结巡视交办案件365件,办结率达到100%。

  二、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公信法院”创建

  (一)积极打造便民诉讼新机制。统一安装数字化便民服务系统,设置专职导诉员和材料收转窗口,以及查询一体机等智能设备;探索实行二审案件就地开庭,解决偏远地区群众打官司难问题;依托法官便民工作站和信息技术,构建起具备远程立案、在线咨询、电子卷宗查询、视频接访等功能的便民网格平台;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缓减免诉讼费250.6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积极打造司法公开新机制。围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成庭审直播公开系统,实现庭审视频和微博同步直播;开通手机APP信息公开查询软件,实时提供在线服务;加大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共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7840份,公布率达到81.94%;实行裁判文书二维码管理模式,有效杜绝文书造假和虚假诉讼。为执行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通过手机短信向当事人告知执行进展,有效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三)积极打造审判管理新机制。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合作,开展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和“公信指数”研究;实施审判流程再造,建立庭务会观摩、当日评议备案、发改案件逐案讲评等制度,促进案件质效不断提高。中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88.89%和99.32%;发挥审级监督功能,规范个案请示,依法审结二审、再审案件255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405件,占审结一审案件数的1.26%。

  (四)积极打造基层工作新机制。筹备建设全市法院审判数据中心,建成高清视频会议、类案查找检索等系统;继续围绕深化“三型法庭”建设,全市12处人民法庭完成改扩建任务,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省法院院长白泉民等领导,以及400余名与会代表现场观摩6处人民法庭,给予高度评价;全省17地市的百余家中、基层法院相继到我市参观,有力推动了全市人民法庭建设。

  三、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审判实际开展活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注重开门搞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始终聚焦“四风”,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民主评议,使每名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紧紧围绕“六难三案”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19项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意见,扎实开展专项清理;修订《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庭审仪表语言行为规范》,深入开展集中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整治等活动,制定实施严禁出差办案与当事人“三同”的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审务政务督察纠察、司法巡查工作机制,对2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并将巡查结果通报到当地党委。

  (三)着力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司法良知、革命传统教育。制定实施领导示范开庭、庭长担任审判长、庭(局)长释法答疑等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举办干警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先后邀请最高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大学等权威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5场,参训干警达到1100人次。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严格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就立案信访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并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主动及时办结督察案件和代表委员意见、提案及关注事项106件,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不断加大联络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双联”等活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加座谈等450余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出台《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规定》,审结各类抗诉案件41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761名,全年参审案件12400件,同比增长94.69%。

  2015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公信法院”创建目标,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在深化严格司法、深化司法公开、深化从严治党方面求推进、求突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淄博老工业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工作中,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二是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深刻内涵,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公信法院”创建。四是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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