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整体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1019件,审、执结61503件,同比分别上升20.93%和23.93%;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679件,审、执结5737件,同比分别上升40.99%和43.43%。
(一)围绕“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要求,全力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研究制定服务转型升级等文件,保障“工业强市30条”落地见效。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向各大泵类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创新环境。保障“生态淄博”建设,从重判决的小清河“7·25”环境污染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典型案例。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年内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884件,审结3882件,判处罪犯4716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危险驾驶、“两抢一盗”、诈骗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321件,判处罪犯1713人。认真落实市委“刑责治安”要求,向全市百余家大中型企业发出安全生产倡议书,审结相关案件9件,判处罪犯11人。
(三)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年内全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2094件,审结11798件,标的额124.64亿元。工作中,积极运用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审结兼并重组、破产改制、产权股权转让等案件52件,盘活资产1.24亿元。
(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年内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5450件,审结25737件。工作中,着力推动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等案件8619件,涉案标的额102.27亿元。出台《关于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严厉制裁虚假诉讼、伪造证据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着力营造诚信诉讼环境。
(五)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年内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32件,审结1052件。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受理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等新类型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编发5期《淄博行政审判内参》,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参与协调重大敏感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六)强力破解执行难题,推进诚信淄博建设。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310件,标的额29.39亿元。工作中,组织开展“飓风行动”强制执行月等专项活动,对1182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490人,移送涉嫌拒执犯罪37案42人。继续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制度,累计将23203名被执行人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推进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坚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106件,审结109件。工作中,出台《关于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的规定》,完善来信首办告知、承办反馈、核查督办等制度。建立律师代理申诉信访制度,值班律师共接待来访、咨询220件389人次。
二、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一)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成立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各层次座谈会6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1200余份,起草首批法官入额等9个配套细则,为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充足准备。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要求,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二)强化便民诉讼服务,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简化立案登记、材料收转、诉讼退费等审批流程,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开通律师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实现申请立案、保全、延期开庭等一站式服务。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救助力度,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97.1万元,依法缓减免诉讼费92.22万元。
(三)全力推动审判公开,促进阳光公正司法。全市法院全部开通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司法为民手机APP平台,并不断健全完善案件查询、文书公开、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等功能。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年内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0961份。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全年共在新浪微博推送信息3150条。
(四)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加强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立案、开庭、审限警示等信息自动提示,科技法庭、裁判文书防伪、电子档案等系统一体化运作。建立实行上诉案件约谈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释法答疑,发现和纠正案件瑕疵,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五)坚持重心下移方针,夯实法院工作根基。围绕便民诉讼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电子签章、视频会议、远程接访等信息化系统相继投入使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沂源县人民法院首创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工作机制,省法院专门组织召开视频报告会,在全省法院系统予以推广。
三、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改进司法作风。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院领导带头上党课,走访基层联系点。积极参与开展“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立足问题导向,深入50家重点企业征求意见建议37条,查摆班子及成员“不严不实”问题37项,严格落实整改。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法官能力素养。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合作开展商事审判研究,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业培训600余人次。加大软硬件投入力度,在全市两级法院建设《数字图书馆》,充分满足法官干警理论学习和实证研究需要。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出台《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集体议事的范围、程序,并明确落实时限、追究问责等事项,提高决策执行力。完善司法巡查和纪律作风全员约谈机制,对基层法院窗口作风、庭审纪律等开展专项检查,去年,全市法院共对7名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查处通报。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人大报告。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邀请17批9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旁听,办结上级机关督办件40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38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活动,展现法院和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十三五”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团队办案模式,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委会工作机制,落实法官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保障依法公正履职。三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确保实现网络查控、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等多种功能,提高执行效率;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查控专线,实现与全国各大银行的网络对接,并继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等信用惩戒制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依托移动化、可视化、大数据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手机APP等新媒体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全程、及时的公开服务。五是从严监督管理法院队伍,依托12368司法服务热线,整合法律咨询、信访举报、案件回访、院长信箱、联络督查等功能,形成对法官执法办案的全方位内部监督体系。
浏览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