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2019年1月23日

2019年01月23日
作者:淄博中院管理员
打印

  2018年,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95428件,结案89966件,同比分别增长18.1%和9.9%;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1143件,结案10499件,同比分别增长13.8%和7.2%。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7件,同比增长12.2%。市法院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审判工作先进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淄川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张店区法院孙建军、桓台县法院张文文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一、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保障平安淄博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47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2件,已判决10案35人。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01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257件。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8件。与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8件,其中监察机关调查的29件。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2816件。出台《关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妥善审结股权转让纠纷等公司企业类案件2312件,同比增长192.7%。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87件。在全省率先成立专业化破产与金融审判团队,审结各类破产案件90件,同比增长190.3%。服务“担保圈”风险化解和“处置僵尸企业高青模式”列入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典型经验。

  (三)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各类行政案件920件。成立全省首家市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并率先实现区县全覆盖,省法院在淄博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深化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改革,当事人可在全市范围内分片区选择管辖基层法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达到90.9%,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件,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2084件。推动落实淄博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五年规划”,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6098件,针对家庭暴力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件。审结4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全省法院唯一指导性案例被人民法院《司法文件选》收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301件。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5963件。审结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劳资纠纷案件2419件。

  (二)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共执结各类案件33916件,在35周质效考核通报中整体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并作为全省首批法院接受第三方评估。深入开展“百日会战”“执行利剑”等专项行动,全市法院执行到位金额46.2亿元,同比增长21.7%。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司法拘留673人次,罚款65万元,限制高消费43623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0491例。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共移送拒执犯罪案件72件,立案64件,判决13案13人。

  (三)认真落实“一次办好”。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全市法院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对“让当事人提供文书生效证明”等群众反映集中的20余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自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系统。全市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20116件,网上立案占比达到62.1%。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共开展网络拍卖1832件(次),成交额12亿元,溢价率24.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500余万元。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确保审判权规范高效运行

  (一)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织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31名,全市法院员额法官比例达到36%。打破大民事、大刑事团队内原有庭室受案范围,实行“削峰填谷、均衡分案”,避免法官“忙闲不均”。全市法院平均办案周期65.6天,其中市法院平均办案周期48.9天,居全省第一位。在全市法院推进建设智能语音法庭,庭审效率提高约20%。

  (二)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探索建立院领导对来信来访网上督办机制,共办理、督办来信来访涉及案件411件。限定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期限,立案平均用时缩短为5天。全市法院院领导、庭长结案28911件,占结案总数的32.1%。以改革推动提质增效的做法被《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

  (三)完善“分调裁”机制。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3.5%,调解撤诉率为52.2%。淄川区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设立“热心大妈”刘伟等调解室,相关做法在全国法院“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桓台县法院诉调改革经验被省法院简报刊发。高新区法院设立诉讼与调解、仲裁对接工作室,29%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分流化解。

  四、坚持从严从实治院,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一)突出基层党建引领。集中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等活动。完善任务清单、双纪实、述职点评等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党建新模式。市法院获评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

  (二)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健全完善司法巡查和纪律作风全员约谈机制,组织对基层法院窗口作风、庭审纪律等开展专项检查。探索创新内部巡查机制,将项目招投标、对外委托评估及财务预算管理等关键节点纳入纪检监察范围,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达到14名。扎实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共办理回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5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57件次。配合市人大对6名法官进行履职评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21件,审结二审抗诉案件39件,再审抗诉案件28件。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并就提出的25条建议出台落实分工方案。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发表稿件500余篇,组织新闻发布会12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0余次。依托“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宪法法律知识微信竞答、宪法宣誓等系列宣传活动。山东新闻联播用时2分20秒专题报道淄博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在淄开展“决战执行难”第一期全媒体直播,人民日报、新华社等50多家媒体集中报道。“@淄博法院在线”被中国优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评为“2018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推动工作创新,在“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开创新局面”方面有新作为。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担保圈风险金融案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有新突破。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落实好网上立案、网上缴退费工作,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和法律“六进”活动,在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方面有新举措。四是强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广建立涉案来信来访院庭长网上督办制度,在优化审判执行管理方面有新探索。五是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移动办案办公、电子签章等系统应用,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方面有新成果。六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党组议事决策落实情况回顾点评制度,实行责任领导按月汇报反馈机制,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方面发挥新作用。七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方面有新进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