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大力推进“司法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先进、寻找差距、强化措施、奋力赶超,着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打造“单项工作全国争第一、整体工作全省争创一流”的司法品牌,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高质量发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的方案》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就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大力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聚力坚守“司法公正为民”初心、勇担“服务淄博发展”使命,以深入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作为引领指南,不断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工作理念,“大抓落实、狠抓落实”工作作风,“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工作追求;以大力推进“司法品牌”建设作为结果导向,积极创建、培育、提升、推广淄博法院工作的特色经验、亮点做法、先进典型,更好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形成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创新的良好局面,为把淄博建设成为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实现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目标要求
2.心中有标杆,工作上水平。每个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中院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在省内外确立学标对标夺标的对象,通过学习考察、寻找差距、确立目标、实现赶超的步骤,一对一对标学习、一对一瞄准赶超。围绕实行“五步工作法”,深入开展好“树标对标夺标”行动,在比学赶超上下狠劲,在创建特色上下足劲,在培树典型上下真劲,在打造亮点上下实劲,通过学先进照亮现实,赶先进位次前移,超先进走在前列,切实为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高位寻标。立足全省,放眼全国,找准标杆,引领全市法院工作高起点发展。
——着力高点学标。立足看齐,加快学习,促进全市法院工作高标准发展。
——着力高速提标。立足一流,奋力追赶,带动全市法院工作高效能发展。
——着力高效达标。立足争先,大胆探索,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水平发展。
——着力高处创标。立足超越,创新突破,实现全市法院工作高境界发展。
3.统筹“四个关键点”,注重提升深入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的示范、辐射、放大效应,切实以大力推进“司法品牌”建设的丰富实践检验“树标对标夺标”的实际成效。
——深化科学谋划。深入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大力推进“司法品牌”建设,要突出大局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遵循司法客观规律,依法有序加以实施。要注重涵盖法院业务的各领域、各条线、各方面、各环节,抓典型带一般、抓重点促全盘,力争以品牌的优势服务大局,以品牌的力量保障民生,以品牌的标准约束自身,以品牌的形象接受监督。
——深化集群效应。深入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大力推进“司法品牌”建设,要加强中院的规划引领,支持基层法院的首创精神,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各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全员全程参与树标对标夺标行动,着力以“一院一品牌”“一庭一品牌”带动整体工作创品牌。要不断丰富品牌项目,巩固提升老品牌、创建推出新品牌、合力打造大品牌,努力实现“提升一批、生成一批、储备一批”的司法品牌建设态势。
——深化抓常抓长。深入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大力推进“司法品牌”建设,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做到经常议、经常抓,定期研究解决影响、制约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以贯之地抓好部署推进落实。要建立完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考评等机制,推动工作始终沿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发展。
——深化求实求效。深入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大力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将品牌建设与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审判执行结合起来,把党委满意、社会接受、群众认可作为评判的标尺,以此持续带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向上发展、向好发展。
三、工作重点
4.围绕提升政治站位、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树标对标夺标
——对标政治建设,在践行“两个维护”上争创一流。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为标杆榜样,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全市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党委安排的任务,做到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合拍同步。
——对标思想建设,在加强理论武装上争创一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司法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全面排查风险点,完善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对标组织建设,在打造党建品牌上争创一流。围绕打造“党旗耀天平”法院系统党建设总品牌,结合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实际,推广沂源法院“六点评”智慧党建等富有特色的党建工作子品牌,形成“1+N”法院党建品牌体系。积极争创“党建示范点”,着力打造“红旗党支部”“先锋党小组”“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机关党委的支撑作用、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建立中院党组定期听取基层法院党组党建工作情况机制,落实好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不断推进全市法院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
——对标纪律建设,在严明党内规矩上争创一流。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在全市法院立起严的意识,建起严的规矩,树起严的风气,立牢抓实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确保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5.围绕紧贴全市大局、全面服务转型发展树标对标夺标
——对标破产审判,在服务产业赋能上争创一流。将北京、深圳两破产法庭作为标杆,学习北京破产法庭的司法与行政协作机制,学习深圳破产法庭的市场化理念与思路。抓实审判队伍专业化、府院协调常态化、管理人选任市场化,以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引领破产审判理念、思路与模式创新,加强全市法院破产审判统筹指导,加快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着力打造立得住、叫得响、作用发挥更大的“破产审判淄博模式”。
——对标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科教创新赋能上争创一流。对标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发布近三年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更加准确掌握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
——对标金融风险防控,在服务金融赋能上争创一流。对标上海金融法院,认真贯彻《“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落实方案》,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对接,综合运用银企对接、行政协调、司法介入等方式,发挥好破产审判的公平清偿、依法减债等功能,集中化解一批省、市重点调度的风险企业担保圈,对陷入担保圈的优质企业,在不影响当事人利益情况下,善意、文明执行,通过暂缓执行、促进和解等保证优质企业正常生产,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的优质企业。发挥好金融审判职能,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资金“脱虚入实”。对于骗取银行贷款用于企业经营、偿还借款等类案件,并非恶意逃废债的,与银行风险监控等部门探索“放水养鱼”等救济方式,适用宽缓刑罚,不因刑事判决使企业难以为继。
——对标法治营商环境,在服务改革开放赋能上争创一流。聚焦营商环境涉及指标,对标浙江宁波法院,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优化诉讼流程,强化信息化平台运用,高位打造“淄博法院效率”,真正叫响“淄博法院服务”,全力跑出“淄博法院速度”。
——对标法院文化建设,在服务文化赋能上争创一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继续加强法律文化展览馆建设,着力打造全市普法教育和齐法文化融合的“新地标”。
——对标环境资源审判,在服务生态赋能上争创一流。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集中管辖示范点,并逐步实现特殊敏感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覆盖。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助推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淄博碧水蓝天。
6.围绕践行为民宗旨、全面保障民生福祉树标对标夺标
——对标刑事审判,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淄博上争创一流。对标苏州中院和青岛中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建设,持续提升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对标威海中院和济宁中院,在打击食药犯罪中确保行刑有机衔接,打准打狠;对于涉财涉众型案件探索与公检有序对接的追赃退赔挽损机制,保障被害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对标民事审判,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争创一流。对标德州中院,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果,加强部门联动和诉调衔接,健全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机制,推动家庭矛盾和谐化解。巩固拓展“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系统应用成果,推进道交纠纷依法多元化解。继续深入做大做强人民法庭工作品牌,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标行政审判,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淄博上争创一流。对标青岛中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健全诉前和解、诉中和解、非诉审查转诉讼和解的各种途径解决机制,真正把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打造成社会治理的示范举措,有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
——对标执行工作,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争创一流。省外对标无锡中院,省内对标东营中院,推动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完善全流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加大拘留、拘传强制措施力度,做大做强打击拒执犯罪的“淄博品牌”。
7.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树标对标夺标
——对标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争创一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对标对表上海二中院,研究落实好“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科学配置审判力量,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判动态分析,进一步破解制约全市法院改革发展的案多人少、裁判尺度不统一、对下指导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对标“两个一站式”建设,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上争创一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意见要求,对标临沂兰山区法院、青岛黄岛区法院工作模式,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一网通办、一站统揽,加强审判团队与调解组织深度对接,努力打造立案窗口化、速裁团队化、分流科学化、类案专业化、解纷多元化的“一站式建设”淄博模式。总结推广淄川热心大妈调解室、博山于扬法官工作室等基层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成熟经验,形成全市法院整体合力。
——对标智慧法院建设,在全流程网上办案上争创一流。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确保如期实现全市法院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系统正常运转和有序运行,持续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深化互联网司法建设,加强电子诉讼应用创新,加快推进互联网法庭、移动微法院、24小时法院、电子送达平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智慧法院平台建设,切实推动办案模式革命性变革。借鉴“泰安模式”,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协调下建立涉案资产管理的社会化服务和信息化管理模式。构建监外执行医学诊断的“淄博方案”,与市卫计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建立医学诊断“绿色通道”。
——对标法院警务工作,在保障审判执行业务开展上争创一流。对标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强化司法警务工作,完善警营化管理和警队化建制,配齐配强警务安全装备,建立常态化警务督察机制。对标兰州中院,突出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落实好刑事押解“三不走”“四清楚”“五严禁”“六必须”工作法则,严格落实最高院各项刑事保障规定,确保刑事保障安全无事故。
8.围绕锤炼过硬队伍、全面增强整体素质树标对标夺标
——对标工作作风,在深化担当作为上争创一流。以“作风提升年”活动为主线,切实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工作理念,“大抓落实、狠抓落实”工作作风,“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工作追求,努力营造“人人学标杆、事事对标杆、努力做标杆”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庸懒散慢拖瞒“六治”行动,瞄准“靶心”,集中整治,积极弘扬精益求精、克难奋进的新风正气。
——对标能力素养,在培育专业精神上争创一流。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推进高端培训与实战培训、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业务培训与党务培训等相结合,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干警能力素养。加强法院人才梯队建设,探索全市两级法院优秀人才流动交流制度机制,让“狮子型”“老黄牛型”的干警尝甜头、有奔头、得实惠,让“孔雀型”“病猫型”“鸵鸟型”干警及时得到转化。修订完善绩效奖金发放办法,发挥好绩效奖金的指挥棒作用,使绩效奖金真正体现奖勤罚懒。
——对标监督执纪,在锻造司法铁军上争创一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审务政务督察,将日常监督与重要节点正风肃纪有机结合起来,让风险排查、教育提醒、督察检查、查处问责等融入日常、形成常态。驰而不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分类制定岗位权责清单,确保监督执纪有理有据。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于从具体案件和投诉举报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有案必查、查处必严。
四、方法步骤
9.全面选树标杆。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选树标杆活动,中院机关、各区县法院要选出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先进典型。同时,全市法院每季度选树一批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服务先锋,每半年评选一批优秀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和调研成果,每年选树一批业务带头人或在某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自觉对标夺标。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既要向身边典型对标看齐,又要向全市选树的标杆学习,坚持既对标工作业绩、发展水平、行业排名,又对标理念标准、能力素质、服务效能、作风形象。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对标计划,细化实化对标目标和夺标措施,明确学什么、补什么、怎么干、什么节点达到什么效果,推动树标对标夺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层层表彰推树,层层宣传推广,发现、培育和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
11.集中展示标杆。在全市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展示活动,通过内网通告、网络新媒体、橱窗文化等手段,对选树的标杆进行广泛宣传展示,营造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组织保障
12.强化组织领导。中院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和院领导任副组长,部分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导、考核评价等。各基层法院党组也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贯彻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并建立实行倒逼机制,确保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广大干警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13.强化协调推进。牢固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坚持两级法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抓好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持续加以推进。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及时督促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按年度上报计划,定期督促检查进展情况。
14.强化责任分解。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作期限,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工作有人抓、责任能落实。
15.强化考核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树标对标夺标情况进行评估督导,加大“正向+负向”评估力度,先进做典型发言、后进做表态发言,并把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表彰的重要评判标准,确保形成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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