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9月5日,肖某在某口味馆就餐,认为菜品分量不足,遂发表抖音视频称该店为黑店,视频获近千条评论、数百次转发、数千次点赞。10月8日,该口味馆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肖某删除视频、赔礼道歉不少于30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56000元。10月17日,肖某删除视频。
裁判结果: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该口味馆不服,提起上诉。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化解矛盾,并邀请餐饮协会参与。最终,餐饮店与肖某在多方见证下达成调解。肖某向该口味馆赔礼道歉,赔偿该口味馆名誉损失等1500元,并发布抖音视频至少5日为口味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肖某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时,当场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款。
典型意义:
消费者对餐饮消费不满意在自媒体吐槽,需批评有度。消费者享有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评价的权利,但若在自媒体发布不实评论侵害商家名誉权,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本案借助基层组织力量促成调解,并邀请餐饮协会见证,教育消费者使用正当合法方式维权,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促进双方良性沟通、友善包容、互让互谅,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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