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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法院: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

2020年06月12日
作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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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

  聚焦增强群众获得感,把“两个一站式”建设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大力加强“分调裁审”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让群众打官司“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成常态。今年1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自市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1235”工作思路的指导下,全市两级法院着力在司法服务和便民利民上下功夫。近日,市法院印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要求,在全市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和高品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努力把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打造成为淄博法院高质量司法的“民心工程”。

  围绕诉讼服务中心做“加法”,改造优化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突出便民利民导向,推动诉讼服务标准化、集约化,通过整合诉讼流程各项辅助功能,实现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双重变革,将分散于审判执行全流程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审计、公证、扫描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一起,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供诉前调解、查询咨询、登记立案、信访接待等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真正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

  坚持诉前、诉中做“减法”,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全市法院全面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推行调裁一体工作模式,以调减诉,以裁促调,形成简单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由业务庭员额法官精细化审判的审判体系,全面提升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减少诉讼当事人的负累。强化类案调解,在道路交通、金融债权、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领域,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目前,各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一审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30%以上,诉前调解成功率20%以上,速裁案件占比40%以上。

  借助信息技术做“乘法”,实现司法与现代技术深度融合。为了真正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全市法院不断强化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市法院主动对接上级法院,推广运用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统一送达平台,实现数据汇集互通;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 强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提高审核质效,解决网上退费不畅等问题;大力推进电子送达,牵头建立淄博地区电子送达地址数据库,提高送达效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各类调解资源线上融合与共享共用,为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合理预期。我们要努力为群众提供“像淘宝购物一样方便快捷、像汽车4S店一样透明标准,像五星级酒店一样规范可靠”的诉讼服务环境,梁久军院长的比喻形象而生动。

  推进诉源治理做“除法”,形成综合治理新局面。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市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与政府法制机构的协调配合,强化与17家部门和组织的诉调对接,邀请人民调解员进驻参与调解工作,支持工商联、商会、律师、特邀调解员等参与调解,畅通与工会、妇联、金融、市场、行业协会等联系渠道,推动矛盾纠纷的诉前分流和多元化解,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解纷格局。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争取将诉前调解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纳入对镇(街道)和村(居)的考核,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的“枫桥经验”淄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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