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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5次集体学习研讨暨第二季度“四级联学”活动

2024年05月14日
作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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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日,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5次集体学习暨第二季度“四级联学”活动,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奋力谱写‘强富美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篇章”主题进行专题研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山东考察指导,对山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饱含着对山东发展的殷切厚望和对山东人民的关心关爱,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法院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以能动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作出更多淄博法院贡献。

会议强调,要铸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指导审判工作实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做实“从政治上看”和“从法治上办”的统一。要强化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山东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构筑安全环境、保障经济建设、提高审判质效,为实现“三个走在前”“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会议要求,要永葆初心使命,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至上,把“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持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以“头拱地”的决心努力把群众的揪心事办好。要坚持固本强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注重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大对外宣传、品牌选树和代表委员联络力度,促进实现全市法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并进行现场交流研讨;协管领导和中层正职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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