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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2024年11月07日
作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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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最高院、省法院、省市委近期一系列重要会议、重要部署精神,分析形势任务,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把握形势任务,进一步校准内涵发展的方向路径。要吃透最高法院指标修改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不唯数据”不等于“没有标尺”,检验工作的形式有变化,但司法为民的内核始终不变。准确把握“不搞排名”不等于“不分优劣”,考核评价的模式有变化,但提质增效的追求始终不变。准确把握“压缩指标”不等于“放松监管”,审判管理的方式有变化,但精细精优的要求始终不变。准确把握“考核减负”不等于“弱化监督”,法官评价的手段有变化,但从严监管的常态始终不变。

  会议指出,要立足司法规律,进一步拓展精细管理的内涵外延。要用好“数”,狠抓宏观管理,客观辩证看待审判数据,牢牢把握“用数据管”的科学方法论,善于从数据中发现深层次问题。要管好“案”,狠抓过程管理,着力提高院庭长敢管、善管、统管的意识和能力,统筹做到带头办案、管案,切实履行好四类案件、发改案件阅核职责。要督好“权”,狠抓责任管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卷宗评查、审务督察活动,实质性发挥各类审判组织定案把关职能,确保合议庭充分发表意见、全面阐述理由、全程留痕管理。

  会议强调,要坚持至善标准,进一步夯实案结事了的内核根基。要聚焦办案质量再提标,扎实做好主动查明事实、类案强制检索等基础性工作,推动更多案件化解在一审。要聚焦办案效率再提速,细化结案计划,强化调度督导,切实压实办案任务。要聚焦办案效果再提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坚持用调解探查案件事实、柔化当事人矛盾、增强裁判可接受度,强化两级法院联调联解,积极探索邀请人民陪审员、代表委员参加疑难复杂案件释法答疑,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凝聚提质增效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健全多元解纷机制,积极融入三级矛调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优势,拓宽诉非联动格局,推动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外。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认真贯彻调解自愿原则,坚持诉前调解超期案件每日提醒、“不立案”投诉每日督办,抓好重大敏感案件立案请示报告,坚决杜绝以判压调、久调不决、以调代立。要着力健全“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持续深化执源治理,抓好执行风险告知、裁判可执行性审查、判后督促履行等重点环节,加大终本清仓力度,全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要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一步彰显人民法庭服务基层定位,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新型办案模式,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诉讼便民功能,进一步打造人民法庭特色工作品牌。

  会议强调,要注重统筹兼顾,进一步抓好重点任务的攻坚落实。要全力抓好品牌创建和对上争取工作,强化“一手抓办案,一手创品牌”意识,持续抓好系统总结和针对性培树,努力在各领域、各条线推出更多有亮点、有成效的工作经验。要全力抓好服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好涉企、涉房地产、涉金融等相关领域案件,以实际行动为党委政府和市场主体排忧解难。要全力抓好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工作,始终保持严管常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明察暗访、巡查督察力度,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提供强力作风保障。

  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建明主持。会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少红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工作进行部署;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宗志强对立案信访、审执质效等工作进行部署;中院审委会专委、执行局局长魏玉赅对执行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听取了部分基层法院、中院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协管领导,副县级以上干部、三级高级法官,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法庭、执行、审判管理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法庭庭长、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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