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山东政法干警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用行动诠释责任、用温情守护平安。9月26日,在“强国有我——全省政法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朗诵会”上,情景朗诵《因为有你》深情讲述了山东政法干警把人民捧在心上的动人故事。《因为有你》以淄博中院“执破融合”案例为线索展开,讲述了法官带领审判团队通过“执转破”方式盘活一烂尾多年的房地产项目,为企业提供纾困思路,为群众安居房保驾护航的生动故事。
近年来,淄博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用法治的方式为党委政府和市场主体解决难题,逐步形成以“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税源不断”为主要特点的破产审判淄博模式,以实际行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刘大爷和老伴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房,谁料房子却烂尾了20年。他们数着日子,住在四面透风、不通水电的烂尾房里。漫漫长夜,是淄博法院的郑炬法官想尽办法解开了扯不开的死结,他挨个走访了14位债权人,终于换来了让步,先把房子解封,执行转破产,又马不停蹄、协调多方给刘大爷老两口办了房产证,让老人有了盼头,看到了光亮。
山河无恙,岁月静好。只要有人陷入迷茫,就总会有人伸出臂膀。“因为有你,我们看得见朝阳火炬,鼓足生命的勇气;携手同行,永不分离!”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充分展示全省政法机关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全面展现山东政法干警忠诚履职的先进事迹和良好形象,砥砺信心斗志,熔铸铁骨忠魂,省委政法委举办“强国有我——全省政法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朗诵会”。
活动由省委政法委、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协办,省委政法委宣传处和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共同承办。分为“磐石之安”“砺剑护航”“大爱无言”3个篇章,展示了《因为有你》《永远四十岁》《强国有我》《礁石的守望》《尊重》《你的征程》《苹果红了》《丰碑》《最美》等12个优秀作品。朗诵会以坚定政治信仰、永葆政治本色、筑牢政治忠诚为底色,通过丰富可感的舞台形式,以散文、诗歌、通讯、微小说等多种体裁,呈现出了一个个感情真挚、鼓舞人心的政法好故事,有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平安故事,有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故事,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爱民故事,充分反映了全省政法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展示了政法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风采。
淄博中院执破融合
——助力困境房地产企业实现破产和解重生
今年以来,淄博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张军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关于推进“执破融合”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执破融合,构建执转破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协同发力,有序清理执行积案,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淄博中院依托“执破融合”机制,仅用时4个多月通过破产清算转和解程序,成功盘活一烂尾数年的房地产项目,并化解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十余起执行案件,化解债务6800万余元,助力企业脱困重生。淄博海裕润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裕公司”)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因资金问题,该企业开发的海裕豪苑项目烂尾十余年。虽积极通过引入资金自救,但因房地产经济形势变化,多位债权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导致海裕豪苑项目无法继续施工续建及办理预售手续,项目又重新陷入停工状态。淄博中院在审查海裕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恢复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海裕公司以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淄博中院执行部门申请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淄博中院依法作出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在此期间,执行法官会同破产审判法官就海裕公司财产调查、被执行人负债等情况进行细致研讨。考虑到被执行企业所涉楼盘已处于工程验收及办理预售手续阶段,具有挽救价值,淄博中院裁定对公司破产清算,同时通知相关法院中止执行程序,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保障海裕公司正常办理预售手续。另外,为继续完成开发楼盘的续建工作,解决企业续建中比较急迫的自来水、供电等事项,法院指导管理人对企业资产状况、企业负债情况分析研判,决定通过共益债方式向社会进行融资以解决供水、供电问题。经公开融资,最终实现融资150万元,解决了企业续建的燃眉之急,助力企业顺利经营。
在此基础上,法院与管理人经分析认为,该案在前期执行程序中曾经达成过执行和解,具有破产和解基础,经管理人、债务人与各债权人进行充分、多轮沟通,最终拟定了和解协议草案。2024年5月21日,淄博中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裕公司《和解协议草案》。2024年6月11日,裁定认可海裕公司和解协议,破产案件顺利审结。该案成功破产和解,帮助企业继续完成开发楼盘的续建工作,彻底解决了其所有债务,使企业轻装上阵实现重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通过执行转破产转和解,推动企业脱困重生,是执行案件通过破产程序概括统一解决的典型案例,是今年以来全省审结的首例通过“执转破”破产和解案件。一方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坚持以执促破、以破促执,化解涉企“执行不能”案件,助推并破解执行难;另一方面发挥破产审判挽救危困企业制度优势,避免破产清算状态下资产快速变现导致资产价值大幅减少的问题,切实提高整体清偿率,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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