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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07月19日
作者: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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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高青法院:千里奔波保民生 两地联动促执行

沂源法院:热心为民 获赠锦旗

高青法院:千里奔波保民生 两地联动促执行

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孙某到高青法院送来一面“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得民心”的锦旗,表达了对高青法院执行工作的衷心感谢。

申请执行人张某等与被执行人田某、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高青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方查找均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网络查控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难以推进,陷入困境。

经办案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多次联系,获取了被执行人在珠海生活的线索,但无具体位置。办案法官立即带领两名法警前往珠海。在珠海市香洲区公安局的协助下,查到被执行人赵某在珠海办理过6次暂住证。后在香洲区车管所的协助下,查到赵某名下有一辆奔驰轿车。最后,香洲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过定位手段,确定了赵某居住的大致位置。

根据定位线索,执行干警在某居民小区地下车库进行了大海捞针式的寻找。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认真查证,终于找到了赵某所属的奔驰轿车。经与香洲区法院协商,决定将涉案车辆扣押至香洲区法院。执行干警马不停蹄,通过小区物业查到了被执行人赵某居住信息,终于找到了赵某。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在香洲区法院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动交纳执行款33万元,本案和解结案。

沂源法院:热心为民 获赠锦旗

2021年7月9日,案外人刘某某代表全家,到沂源法院向执行局执行法官李家永赠送了一面“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沂源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与张某夫妇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张某夫妇位于沂源县城的一处楼房拍卖。2020年6月,案外人刘某某以100余万元的价款竞拍得到该房屋。拍卖后,被执行人张某夫妇仍拒不搬出,刘某某多次到法院催问未果后于2021年6月到法院及相关部门进行上访,要求尽快解决。

由于原承办人员岗位调整,执行局副局长李家永在接到该信访事项后,立即查阅卷宗材料,向院领导孙淑海进行汇报,认真分析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研究处置方案,反复与案外人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协商处理意见。

经过李家永法官近两周的努力工作,被执行人张某夫妇与案外人刘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夫妇将刘某某购房款全额补偿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刘某某也同意将所买受的房屋退还给被执行人,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各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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