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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取得累累硕果

2021年07月07日
作者: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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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执行行动取得累累硕果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淄博市于5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保民生、促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共组织集中执行行动46次,出动警力708人次,出动车辆179辆次,传唤被执行人192人次,搜查19次,拘传75人次,拘留73人次,执行完毕案件121件,达成和解案件81件,执行到位金额2264.3522万元,有40个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共收到群众锦旗3面,专项执行行动取得了累累硕果。

一、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进行安排部署,形成组织领导合力。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执行行动,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同志亲自进行部署安排。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宗志强同志专门同中院执行局领导班子进行研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的方案》,并成立了以宗志强同志任组长、执行局长魏玉赅同志为副组长的的领导小组。5月13日,中院召开会议专门就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中院统一部署,各基层法院也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市法院同步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为形成全市法院集中行动整体合力,中院确定行动期间的每个周五为集中行动日,全市法院统一采取执行行动,代号为“雷霆行动”。

    二、统一执法思想,维护公平正义,有力促进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上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市执行质效“3+1”核心指标和省院考评重要指标均得到有效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由4月底的98.90%提升到6月底的99.37%,由全省第5位上升至第4位;执行信访办结率由4月底的53.85%提升到6月底的83.33%,由全省第10位上升至第7位;实际执行到位率由4月底的25.06%提升到6月底的29.66%,由全省第5位上升至第3位;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由全省第6位上升至第3位。

三、维护法律权威,彰显法院威严,形成了规避法律必将受到打击的强大阵势。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着装整齐,精神抖擞,严格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严正履行法律职责。特别是依法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在广大群众中进一步宣示了法律权威,彻底打消了部分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在社会上形成了遵守法律光荣、违反法律可耻、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打击的强大阵势。执行干警在执行行动中的严格文明执法,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威严,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执行模式,锤炼执行队伍,提高了执行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对拟采取行动的案件进行精心排查,对涉民生、涉金融机构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件认真进行梳理。确定工作对象后专门拟定一案一策、一人一策的工作方案,灵活采用“机动出击”、“凌晨执行”、“夜间奔袭”等方式,实现常规与非常规执行方法有机结合。参加行动的执行干警揣摩案情、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他们披星戴月、不顾个人安危上门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行动,使执行队伍在实战中得到锤炼,每一名干警在行动中经受了学习和锻炼,增长了才干和经验,自身综合素质得以迅速提高。

五、积极发动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5月24日,中院通过《鲁中晨报》《淄博日报》和鲁中网、大众网等宣传媒体公布了《关于依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通告》,对作为被执行人的360名个人和85个单位进行公开曝光,敦促他们10内到执行法院诚信履行法律义务。通告发布后,社会各界好评如潮,纷纷为法院勇于担当、严打规避执行行为的果断措施点赞,有34名被执行人迫于舆论压力,主动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雷霆行动”期间,中院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一切为了群众》栏目,通过抖音、快手对张店法院、临淄法院和高青法院的执行行动全程直播,观看人数上千万人次。大众网、中国晨报网等媒体记者也全程参与报道,营造了全社会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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