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为紧密结合人大专项评议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弘扬司法正能量,7月30日,淄博中院“法律进企业”服务小分队到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扎实开展“法律五进”工作。中院副院长陶志民,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新强,民二庭、民四庭、执行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服务小分队到企业发放了《企业治理中的法律风险防控》、《企业涉诉后》、《知识产权保护》等宣传材料;与齐旺达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座谈,就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到公司生产厂区及中控大厅进行了参观。省人大代表、齐旺达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介绍了公司情况,并对法院服务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对法院深入企业搞好法律宣传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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