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按照《2018年淄博市司法鉴定中心招聘高层紧缺专技人才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经报名初审合格应聘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8年 4月10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十楼。集合地点为一楼大厅。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测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答题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测评成绩由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标准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开始前先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其中对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可放宽至2018年7月31日。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组织,服从评判,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4.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面试室号和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6.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7.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触面试题的人员透露面试题,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8.应聘人员随时登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zbzy.sdcourt.gov.cn/)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六、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过程由市纪委和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纪委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市人社局负责相关指导。
监督电话:3198038
咨询电话:3198032
未尽事宜按《2018年淄博市司法鉴定中心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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