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院强化协作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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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4日 | ||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版权局共同签署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旨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协作联动机制和协同宣传机制等三大机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协作。 备忘录要求,三家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势,拟定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法院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需要市场监管局、版权局提供违法线索、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市场监管局、版权局应积极配合。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知识产权案件,市场监管局、版权局可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问题咨询法院,法院亦可就案件办理中的知识产权认定标准等专业认定问题咨询市场监管局、版权局。 备忘录强调,三家单位应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调解。市场监管局、版权局的专业执法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调解,并择优推荐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共同促进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法院与市场监管局、版权局之间,可依法互相提供案件信息、证据和法律支持。市场监管局、版权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后,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可以申请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强制执行,管辖法院在5日内立案受理并及时审查、执行。市场监管局、版权局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来源:人民法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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