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李志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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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09日 | ||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9)鲁0923执62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廷动与被执行人李志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志飞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廷动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志飞,男,汉族,1997年3月7日出生,住东平县彭集镇李海村49号,身份证号码:370923199703071576。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3500元及案件受理费525元、保全费320元。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志飞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志飞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7662372683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9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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