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武世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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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9日 | ||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8)鲁0923执14号 本院在执行胡志民与武世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武世建拒不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履行。现申请执行人胡志民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武世建,男,汉族,1984年5月2日出生,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办事处大井村218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405020311。 被执行人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及相应利息。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陈法官 举报电话:17662372687 2019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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