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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权利报》:接受监督规范管理 全力提升涉诉信访工作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13日

  《人民权利报》:接受监督规范管理 全力提升涉诉信访工作水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瑞山

  本文刊登在《人民权利报》2015年1月6日3版

  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坚持齐抓共管,强化信访流程,完善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涉诉信访工作上水平。一年来,我院共办理代表建议80多件,有效化解各类信访案件42件,完成了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稳控任务。

  • 坚持齐抓共管,打造全员化解信访工作新格局

  我们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的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了依法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全面实行党组成员包涉诉信访积案,限定化解期限,抓好责任落实。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研究方案,责任到人。对职能部门进行重新定位,一方面,规定信访科为专职信访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来信来访以及信访案件的转办、催办和督办工作;另一方面,规定立案、审判、执行业务庭和监察室等综合部门为“兼职”信访职能部门,负责“包保”案件的化解、上访老户的接待、重大信访动态的监控。形成了各庭室共同参与、共担责任、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有效凝聚了工作合力,提高了接访和处访效率。

  二、树立全新化解理念,积极推进信访改革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坚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涉法涉诉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对已经结案的,积极引导上访当事人依法进行申请再审或申诉,使一批积案进入程序。对信访案件确有问题的,依法按程序纠正错误,以公正纠错促进息诉罢访。同时,对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给予适当救助,积极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他们办理低保、廉租房等,让他们感受政府的温暖。

  三、强化信访流程,提高信访服务水平

  坚持“畅通渠道、及时疏导、有效控制、合理化解”的工作方针,做到把问题弄清,把思想摸准,把方案定好。

  首先是“一站式接访”。实行开门接访,做到接待到位。尤其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做好信访预案。其次是“一条线处访”。做到处访过程无缝隙、无疏漏、无脱节,做到办理到位。对于能当场答复的,及时告知来访人解决问题的程序和渠道;对于需要联系有关部门解决的,主动联系,通报情况,争取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力争解决问题。最后是“一体化结案”。穷尽法律程序,将群众诉求解决到位。同时,根据信访人反映的具体情况,积极提供其它救济途径,引导依法解决问题;发现程序不规范或错判、漏判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符合终结条件,无理缠访闹访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情况,上报省院终结案件。

  四、完善管理机制,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循环

  实行信访动态预警机制。定期编发信访动态预警信息,及时跟进监控,同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制定稳控预案,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进行稳控,引导合理化解,防止变成信访案件。

  推行信访案件“包保”工作机制。按照“谁负责、谁接待”、“谁答复、谁落实”的原则,确定案件承办法官、庭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定人、定岗、定责,一包到底。

  完善信访通联工作机制。保持纵向联络畅通,加强横向联系对接,建立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信访稳控工作网络。落实信访处结社会监督机制。设置举报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实施网络公开,推行信访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接访中的简单粗暴、敷衍推诿现象,避免工作程序不规范、处理信访不及时、造成群众误解等,通过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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