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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度问询

编号  2015030908452136711

姓名

王乐文

留言时间

2015-03-09 08:45:21

留言内容

尊敬的周院长:我从2014-01-31就问询执行进度,为什么一直不在网站上给我回复呢期盼东平政法系统的好公仆东平县人民法院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15-03-11 17:08:56

回复内容

王乐文同志:
       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查:您反映的王乐文申请执行王广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于2014年11月3日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并向金融机构进行查询 ,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2015年2月3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王希河购买的在建房产一处。案件现正在办理中。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执行二庭胡玉峰法官,联系电话   15092827163.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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